2007/12/06 | 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类别(记日) | 评论(0) | 阅读(55) | 发表于 16:48
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试行)》的规定,2007年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2007128日—129日,其中128日上午8点—9点为笔试时间

二、测试地点:秦皇岛测试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360 火车站乘6路或34 科技师范学院站下车 电话:0335-8076166 联系人:刘老师

三、哲学、经济学、法学、体育、文学、历史学的各专业在文科组;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中、西医)的各专业在理科组。 (文理科分组请以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测试号顺序参加测试,并自备所任教学科三堂课的完整、合格教案,由评委任选其一进行试讲。没有身份证件、教案不完整、不合格的测试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身份证件丢失者,需开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加盖人事部门章的证明)

2、参加测试人员笔试结束时请在答题纸上分别写清测试人员姓名及测试号。测试人员根据自己的测试号码,在"测试分组及时间表"上查找自己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测试人员持身份证、测试号码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试讲(提前半小时入场准备)。 (参加测试人员如有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3、测试人员分组名单请登陆http://202.206.116.177/查询本人测试组号及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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