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3 | 买房
类别(记日) | 评论(3) | 阅读(59) | 发表于 15:00

其实买房虽然辛苦 但是到1月12日之前,我们的感情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也没有就买房的问题吵过架。

昨天,售楼小姐一句话说 “合同上可以写 两个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竟然冲动地就和宝宝商量能不能在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

话说出去后,我就后悔了。虽然这样,法律上合理一些。可是从人情上看,这和禽兽无异。

虽然是商量,可是毕竟是我的想法,这种想法,已经构成了对宝宝的伤害。宝宝,我是相信你的,我为我这样画蛇添足地愚蠢行为感到羞愧。既然是信任你,我又何必这么做呢~~我怎么这么不是人啊! 邹磊啊!你做人一直以“情”为先,这次你没有做对。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了。

这些伤害 是其他任何东西无法弥补的,电话挂了后,我后悔了,我怎么这么混蛋呢~~

脑子进水了,是我错了···  宝宝 原谅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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